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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12/27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关于设立联合科研资助基金的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双方每年共同资助中国内地与澳门地区研究人员间的合作研究项目。现自然科学基金委开始征集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以下简称“NSFC-FDCT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本项目资助由中国内地和澳门地区科研人员联合提出的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计划,优先资助领域为信息科学、中医中药研究、海洋科学、环境科学、生物科学、新材料科学、管理科学(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

  (二)申请代码。

  内地申请人应根据项目研究内容自主选择相应学科的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后一级。

  (三)资助规模。

  资助规模8项左右。

  (四)资助强度。

  中国内地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不超过200万元(请注意: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五)评审程序。

  双方资助机构进行各自评审,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联合评审会,最终发布评审结果。

  (六)申报要求。

  1、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中国内地和澳门地区双方申请人须分别向自然科学基金委和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提交项目申请。

  3、中国内地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4、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与澳门地区合作者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3、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本项目。

  (1)正在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合作者,在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2)正在承担内地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及参与者,在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合作者。

  4、受聘于澳门地区学术单位及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不得通过内地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作为本项目的申请人。

  5、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指南所列合作研究项目。

  6、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7、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本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范围。

  3、《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它限制。

  四、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的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3、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实行定额补助的资助方式。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4、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打印经科研处审核确认后系统生成的申请书(申请人应保证申请书纸质版与电子版版本号的一致),向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及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包括:

  (1)申请人与澳门方合作者签署的合作研究协议。

  (2)澳门方合作者向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FDCT)提交的申请书副本。

  (二)项目申请接收。

  1、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2月12日下午16时,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2、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接收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2月13日下午16时。

五、项目联系人

  1、自然科学基金委联系人

联系人:廖丽涓,电话:010-62327179,电子邮件:gat@nsfc.gov.cn

  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联系自然科学基金委ISIS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

    2、澳门方联系人

联系人:叶桂林,电话:+853-28788777,电子邮件:kuailam@fdct.gov.mo

地址:澳门殷皇子大马路43-53A号澳门广场11楼K座

3、科研处联系人

    联系人:王玉林,联系电话:39366266

 

附件: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

 

 

 

 

科研处      

2019年12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