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根据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自愿提交项目(课题)申报书,在此郑重承诺:
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广州大学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广大(2023)142号)以及其他上级主管单位关于科研诚信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申报材料和相关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不含任何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不含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科研伦理规范的内容。
在参与项目申报、评审和实施全过程中,恪守职业规范和科学道德,遵守评审规则和工作纪律,杜绝以下行为:
(一)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者伪造、篡改研究数据、研究结论;
(二)购买、代写、代投论文,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
(三)用已获资助的同一科研项目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的;
(四)违反论文署名规范,擅自标注或虚假标注获得科技计划等资助;
(五)弄虚作假,骗取项目、科研经费以及奖励、荣誉等;
(六)在正式申报书中以高指标通过评审,在任务书签订时故意篡改降低任务书中相应指标;
(七)以任何形式探听尚未公布的评审专家名单及其他评审过程中的保密信息:
(八)其它违反财经纪律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如有违反,本人愿接受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做出的各项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项目(课题)承担资格,追回项目(课题)经费,向社会通报违规情况,取消一定期限各类财政性项目申报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以及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等。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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