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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12/09

各有关单位:  

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将于12月下旬开始申报,为了更好地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和立项率,根据11月19日召开的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动员会上的申报组织工作安排,我校即日起启动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工作内容

(一)申报者初步选题,并对选题进行简要论证;

(二)各二级单位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者的选题进行指导,不少于1轮;

(三)申报者按照专家意见,凝练主题,完善选题。

 

二、选题要求

请申报者结合自身研究特长和前期研究基础,找准切入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选题宜简洁新颖,忌大而空,要着重突出问题意识,关注社会热点和理论前沿。  

为避免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的雷同,请查询近5年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附件2)。  

 

     三、时间节点和相应要求  

(一)12月12日前,申报者定好选题,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选题论证表》(附件1),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收齐电子档,统一发送至科研处联系人和科研服务专员。

(二)12月12日—12月22日,各单位举行选题论证指导会。指导会要务求实效;注意邀请专家的学科背景和研究方向的匹配度;科研服务专员须参加指导会,请科研秘书届时与科研服务专员联系。


四、其他事项

 (一)个人申报材料请以“申报人姓名+一级学科”命名,各单位汇总后的文件夹请以“单位名称+2020国家社科预申报”命名统一报送电子版。  

(二)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开展各阶段工作,确保每一个细节都落实到位,有问题请与科研处联系人或科研服务专员联系,科研服务专员会按节点跟踪。


科研处联系人:李星蕾,联系电话:39366191

  

   附件:1. 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选题论证表(用于预申报)

    2. 2015-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名单(全国) (请查阅OA公告)

 

 

 

科研处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