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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扩容及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6/28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建设,保障项目指南论证、项目评审、结题验收等工作能够更加高效、科学、有序的开展,省基金委将对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进行扩容,新征集一批专家入库,并对已在库专家信息进行更新和核实,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请入库,敦促已在库专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申请入库专家条件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入选专家,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有良好的科学和职业道德,科技工作中无不良记录,能够认真、公正地履行职责;

2.熟悉相关领域的研究发展状况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科技活动的特点与规律;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不受年龄限制),必须是我校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4.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子课题(含)以上的负责人。

二、入库申请程序和专家信息更新

1.专家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 选择“专家”角色,完善专家信息、熟悉领域、银行账户等信息申请入库,登录账号与申报项目的账号一致,无账号的专家可向所在学院(科研机构)的科研秘书申请开通账号。已在库专家进入系统后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提交。

2.新申请入库专家和已在库专家完成网上信息填报与提交后,填写《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推荐专家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于76日前报送所在学院,各学院科研秘书于77日前在系统完成专家信息审核,并将汇总表(含电子件,纸质件加盖公章)于78日前报送科研处。

3.科研处于710日前对专家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向省基金委推荐,不符合入库条件、信息填写不完整和逾期未报送材料的专家不予推荐。

 

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39366266

            

          科研处

           2020623